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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旗、國徽、國歌、區旗、區徽

國旗、國徽、區旗、區徽

香港特別行政區(香港特區)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是國家的標誌,也是國家和國家主權的象徵。《基本法》規定香港特區除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,還可使用區旗和區徽,兩者是香港特區的象徵和標誌。

國旗及國徽條例》於1997年7月1日生效,並於2021年10月8日修訂;而《區旗及區徽條例》於1997年7月1日生效,並於2023年11月24日修訂。兩條條例就着在香港特區使用和保護國旗、國徽、區旗及區徽訂定條文。

行政長官也公布了規定,指明必須展示或使用國旗、國徽、區旗或區徽的機構、場合及其他場所,以及展示或使用國旗、國徽、區旗及區徽所必須遵從的方式及條件。行政長官同時公布了規定,指明須在機構網站首頁的顯著位置使用國徽及區徽圖案的機構,以及就國旗、國徽、區旗及區徽的收回及處置作出規定。

本網頁概略介紹國旗、國徽、區旗及區徽和其使用。詳情請參考《國旗及國徽條例》、《區旗及區徽條例》及有關規定的全文以作進一步了解。



國旗

國旗


國旗規格

國旗的形狀、顏色兩面相同,旗上五星兩面相對。本網頁僅以旗桿在左之一面為說明之標準。

旗面為紅色,長方形,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,旗面左上方綴黃色五角星五顆。一星較大,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十分之三,居左;四星較小,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十分之一,環拱於大星之右。旗桿套為白色。


國旗旗面通用尺度

國旗之通用尺度定為如下五種,各界酌情選用:

長 (厘米) 高 (厘米)
288 192
240 160
192 128
144 96
96 64

因特殊情況而需要不同尺度的國旗時,均按通用尺度成比例地放大或縮小。國旗、旗桿的尺度比例應當適當,並與使用目的、周圍建築、周邊環境相適應。


國旗下載

下載

關於國旗規格的其他資料,可參閱《國旗及國徽條例》附表1(載於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)。



國徽

國徽


國徽規格

兩把麥稻組成正圓形的環。齒輪安在下方麥稻稈的交叉點上。齒輪的中心交結着紅綬。紅綬向左右綰住麥稻而下垂,把齒輪分成上下兩部。

從圖案正中垂直畫一直線,其左右兩部分,完全對稱。

國徽之塗色為金紅二色:麥稻、五星、天安門、齒輪為金色,圓環內之底子及垂綬為紅色;紅色同於國旗,金為大赤金(淡色而有光澤之金) 。


國徽徽面通用尺度

供展示或使用的國徽的直徑通用尺度為下列三種:

  1. 100厘米

  2. 80厘米

  3. 60厘米

因特殊情況而需要不同尺度的國徽時,均按通用尺度成比例地放大或縮小,並與使用目的、所在的建築物、周邊環境相適應。


國徽下載

下載

關於國徽規格的其他資料,可參閱《國旗及國徽條例》附表2(載於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)。



區旗

區旗


香港特區區旗規格

區旗的形狀、顏色兩面相同,旗上紫荊花兩面相對。本網頁僅以旗桿在左之一面為說明之標準。

區旗旗面為紅色,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紅為標準。區旗旗面呈長方形,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,區旗旗面中繪有一朵白色動態五瓣紫荊花,其外圓直徑為區旗旗高的五分之三。各花瓣圍繞區旗旗面中心點順時針平均排列,在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顆紅色五角星及一條紅色花蕊,紫荊花中心點位於區旗旗面中心,旗桿套為白色。


香港特區區旗通用尺寸

區旗旗面通用尺寸定為如下八種:

長(厘米) 高(厘米)
1號 288 192
2號 240 160
3號 192 128
4號 144 96
5號 96 64
車旗 30 20
簽字旗 21 14
桌旗 15 10

因特殊情況而需要不同尺寸的區旗時,均按通用尺寸成比例地放大或縮小。區旗、旗桿的尺寸比例應當適當,並與使用目的、周圍建築、周邊環境相適應。


香港特區區旗下載

下載

關於區旗規格的其他資料,可參閱《區旗及區徽條例》附表1(載於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)。



區徽

區徽


香港特區區徽規格

香港特區區徽呈圓形,徽面由紅色環形窄邊、文字區外圈、紅色內圓及五星花蕊動態紫荊花圖案所組成。

位於區徽徽面內圓中央的動態紫荊花圖案為白色,由五片花瓣組成,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顆紅色五角星及一條紅色花蕊鑲在其間。各片花瓣環繞區徽徽面中心點順時針均勻排列。紫荊花中心點位於區徽徽面的中心點。


香港特區區徽徽面通用尺寸

區徽徽面通用尺寸定為如下三種:

1號 直徑100厘米
2號 直徑80厘米
3號 直徑60厘米

因特殊情況而需要不同尺寸的區徽時,均按通用尺寸成比例地放大或縮小,並與使用目的、所在的建築物、周邊環境相適應。


香港特區區徽下載

關於區徽規格的其他資料,可參閱《區旗及區徽條例》附表2(載於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)



參與或出席升旗儀式的禮儀

舉行升國旗儀式時,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,參與或出席該儀式的人當守的禮儀是 —

  • 面向國旗肅立;
  • 向國旗行注目禮或以適當方式向國旗敬禮(視乎情況所需而定);及
  • 並無損害國旗尊嚴的行為。

參與或出席升區旗的儀式的人亦當守上述禮儀。


國家的象徵和標誌 屬於大家 一起尊重(知識篇)


國家的象徵和標誌 屬於大家 一起尊重(禮儀篇)


區旗 區徽 屬於大家 一起尊重 (知識篇)


區旗 區徽 屬於大家 一起尊重 (禮儀篇)



國旗、國徽、區旗及區徽的展示



使用國旗、國徽、區旗及區徽圖案指引



禁止將國旗、國徽、區旗及區徽用作某些用途



國歌


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,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是《義勇軍進行曲》。


國歌的官方錄音^

(^資料來源: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) (下載檔案說明)


國歌的標準演奏曲譜^

(^資料來源: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)


國歌歌詞
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
《義勇軍進行曲》
田漢作詞
聶耳作曲
起來!
不願做奴隸的人們!
把我們的血肉,
築成我們新的長城!
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,
每個人被迫着發出最後的吼聲。
起來!
起來!
起來!
我們萬眾一心,
冒着敵人的炮火,
前進!
冒着敵人的炮火,
前進!
前進!
前進!進!


《國歌條例》

《國歌條例》於2020年6月12日正式生效,條例就在香港奏唱國歌、保護國歌以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。《國歌條例》弁言訂明,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,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,維護國歌的尊嚴,並在適當的場合奏唱國歌。


立法背景

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17年9月1日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》(《國歌法》),並於同年11月4日將《國歌法》列入《基本法》附件三。根據《基本法》第十八條的規定,凡列於《基本法》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,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。考慮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,以及香港的實際情況,香港特區政府決定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實施《國歌法》。經立法會通過後,《國歌條例》於2020年6月12日正式生效。


奏唱國歌的標準及禮儀

《國歌條例》第3條訂明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須以符合其尊嚴的方式奏唱。奏唱國歌時,參與或出席有關場合的人當守的禮儀是 ——

  • 肅立和舉止莊重;及
  • 並無不尊重國歌的行為


更多有關國歌的資料,可瀏覽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站 。如有查詢,可聯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:

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
政府總部東座12樓
電話: 2810 2059
電郵: cmabenq@cmab.gov.hk